更新时间:2018-10-30 16:05作者:王华老师
四、校本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建立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校本培训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或指定岗位培训主讲教师或指导教师,主讲教师或指导教师由学校认定、登记、备案。处室科、年段组、教研组要提交学年、学期校本培训计划,确保校本培训主题、资料源于教育教学实践和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1.校本培训的组织及其职能
(1)校长室职能:
①负责校本培训的策划、组织、管理、实施和评价,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培训。
②为校本培训带给课时、场所、设备、经费等保障。
③指导校本培训的实施,检查校本培训的进程,保证校本培训的质量。
(2)处室科、学科组、年段组职能:
①负责本部门校本培训的计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②做好本部门校本培训活动记录,收集、提交活动过程材料。
③定期汇报校本培训工作的进展状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3)群众备课组职能:
①负责本备课组专题活动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②做好活动的过程记录、资料整理、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2.校本培训的考核管理
(1)教师校本培训状况由教研室建档,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记入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与程序给予认定。教师校本培训状况包括教师读书学习、群体集中学习以及专项培训等。
(2)第一次担任我校新的岗位工作(例如,第一次担任任何年级课程的教师或班主任),均务必理解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并透过学校考核、审核合格。岗位培训由指导教师或主讲教师执行。
3.校本培训的经费管理
(1)学校给予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经费支持。
(2)学校给予校本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经费支持。
校本培训方案(七):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综合素质,满足现代化教学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组织机构
1、组长:z
2、副组长:z
3、成员:
二、指导思想:为了充分发挥我们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发展教师各自的特长,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基本素质。
三、培训对象及时间:
45周岁(即1961年9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没有到达学校规定目标要求的在职教师.从2015年9月17日起,一年为一培训周期.一年结束后,对于在学期末考核中达标的老师免于培训,不达标的老师继续培训,直到达标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