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3:45作者:三水老师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前移监督关口,主动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集中施治,形成声势、持续震慑。既紧盯老问题,又关注新动向,对准焦距、抓住要害,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
(三)坚持集中治理,常态落实原则。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和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厉惩处、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工作做在平时,让管理常在、监督常在,把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四)坚持以事立案,追责问责原则。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特点规律,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探索建立以事立案、对人问责的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责任事故、清晰具体的违纪事件等,及时立案查处,顺藤摸瓜、由事查人,加快查处进程,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五)坚持巩固深化,标本兼治原则。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和发展好作风建设成果。
(六)坚持常抓不懈、建章立制原则。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常抓不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将整治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扎牢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笼子,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工作重点
集中整治工作既要聚焦重点领域,又要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对事,也要对人。主要抓好以下方面:
(一)聚焦“五个领域”
1.脱贫攻坚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盲目决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信息采集、对象识别、措施到户、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对信访事项不重视、驻村工作队不驻村、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及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