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3:45作者:三水老师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协调科)
3、以“督履职、促发展”为主题开展检查。市局监察室联合人事科每周安排1-2天时间,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行政审批窗口和各科室、分局、监管所和中心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典型问题,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科)
4、以“抓规范、促提升”为主题规范基层执法。市局法规科采取实地检查、案卷评查、案卷回访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纠正、查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全覆盖。
(责任单位:法规科)
5、以“我承诺、我兑现”为主题开展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评鉴。通过定期检查、领导评鉴等方式,推动每名党员干部自查问题整改落实,对所有整改事项督导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监管所、检验检测中心)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底前)
通过日常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排名在全系统公布,考核结果与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责任单位:市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联合检查。市局监察室、人事科、法规科、财务科与相关业务科室要强化整体联动,持续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市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二)组织暗访督查。市局监察室、人事科要组成暗访督查组,以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行政执法等工作为重点,开展持续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问责。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为督察员,采取模拟办事、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分局、监管所、中心以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开展明查暗访。邀请部分办事群众对工作效能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