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3:45作者:王华老师
4、行政审批中,与政务服务代理公司等中介组织相互勾结,对中介机构代理的事项走后门、搞变通,对群众的申报申请故意拖延刁难;
5、现场核查中,企业车接车送,要求摆放水果、糖果、香烟,接受被核查企业钱物、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宴请等娱乐活动,降低标准让不达标企业蒙混过关。
6、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服务重点企业中,怠于行使职权,作风不实、效能低下,贻误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影响企业发展。
(五)在日常工作中作风漂浮、纪律意识不强
1、工作作风散漫,上班时间迟到早退、睡觉、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办私事,不履行请假手续随意外出;
2、不遵守会议纪律,迟到早退、随意进出、打瞌睡、交头接耳;
3、违反值班制度,无故空岗、脱岗。
(六)在履责担当中消极懈怠、推诿扯皮
1、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面对困难不想办法解决,习惯于推脱责任、上交矛盾、等待观望;
2、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对应当负责的工作怠于行使职权,贻误工作;
3、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当“老好人”,对身边不良风气和明显的违规行为不整治、不纠正,甚至故意隐瞒、欺骗组织。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8日前)
1、动员部署。4月23日市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各分局、监管所、检测中心于4月28日前层层动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监察室)
2、公开承诺。市局作出廉洁履职承诺,通过市局网站、公众号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