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15:48作者:李一老师
10.成长环境净化。定期排摸校园周边治安全情况,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歌舞厅,50米内无流动摊点。遇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信息,积极配合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各派出所、综合执法局、文化体育站、各学校、幼儿园)。
三、时间安排
1.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安装、防冲撞装置安装和划定安全区域9月30日前完成;
2.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监控平台10月10日前完成;
3.专职保安配备与8小防卫器械配备10月10日前完成;
4.其他相关工作各校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按要求排定序时进度并积极展开工作。要做好台帐,分类收集资料和图片,更新网页内容;
5.随时做好市、区、镇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迎检工作。
四、经费安排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保安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镇公办园的保安经费由镇级财政负担,民办园的保安经费由各园自行负担。其他安保建设的费用由各校、园自行负担。
五、工作要求
学校的首要工作是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保证。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和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自身责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把安保工作抓细致,抓到位。综治办、教育管理科、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办、食药办、中心卫生院、文化体育站、供电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与学校、幼儿园对接,加强监管与督查。对各校、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平安校园创建过程中工作不力的督促整改并加强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