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15:48作者:李一老师
乡镇平安校园创建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都区平安校园创建推进会精神,扎实做好十九大期间校园安保工作,结合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我镇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现根据区平安校园创建十到位工作要求,制定我镇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 旭
副组长:花长春、吴娟、吕玉生、曲俊、李如胜、张兆宏、梁小进
成 员:范卫东、龚华生、吕新民、李进、孔祥文、吴峻安、陈勇、薛文、石俊、汤少寅、何玉才及各中小学校长、各幼儿园园长
二、实施内容及责任单位
1.人防。各校(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①组织架构。各学校认真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网络,形成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考核体系(责任单位:教育管理科、各学校、幼儿园);②专职保安。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l 00人以上1 5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专职保安应为男性,50周岁以下,无前科劣迹,身心健康、品行良好,配备好“8小”防卫性器械(责任单位:各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各学校、幼儿园)。③安全自护。各学校认真制定教师值班制度,落实好教师巡校、护班工作,确保校内稳定的教学秩序和活动安全;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做好家校联系工作,防范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杜绝人为造成的不稳定因素(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2.技防。建立完善校园技防系统,做到重要部位全覆盖、无死角,实现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安装率100%,向校门外延伸率100%,视频摄像机完好率和正常运行率在98%以上,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①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各学校、幼儿园); ②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监控平台(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各学校、幼儿园)。
3.物防。①学校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②根据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交警中队、各学校、幼儿园)。
4.消防。①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应当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责任单位:消防办,各派出所、各学校、幼儿园);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责任单位:消防办、各派出所、各学校、幼儿园);③学生宿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的,应安装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责任单位:消防办、各派出所、各学校、幼儿园);④所有教职员工会使用灭火器,学校设有义务消防队伍,专职人员会使用灭火栓(责任单位:消防办、各派出所、各学校、幼儿园);⑤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配电箱专人管理呈锁闭状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单位:供电所、各学校、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