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1:47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扶贫开发职责,加强协同协作,合力开展脱贫攻坚。
2.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有利于贫困对象脱贫的实际出发,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突破条条框框限制,敢于运用超常工作思维,勇于采取超常规工作举措,通过增强内生动力和开发活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3.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突出“六个精准”,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科学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规划和方案,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不断提升全县整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水平,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4.坚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断激发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根据省市确定的人均纯收入2950元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分阶段逐年实施脱贫,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我县87个贫困村、现行省定标准下建档立卡4.32万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全面完成基本脱贫目标,贫困县如期“摘帽”,为2020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16年,完成脱贫26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7年,完成脱贫池河镇、云雾山镇、迎丰镇3个镇,26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8年,完成脱贫两河镇、喜河镇、中池镇、曾溪镇4个镇,24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9年,完成脱贫城关镇、饶峰镇、后柳镇、熨斗镇4个镇11个贫困村和剩余7200名贫困人口,全面完成“县摘帽、镇出列、村脱贫、户销号”的基本脱贫目标任务。(各镇分年度具体脱贫任务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突出“六个精准”要求
1.突出对象精准。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确保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