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6 17:21作者:王华老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专项斗争期间,教育局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学校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教育局将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要充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免除职务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