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17:12作者:才子老师
3、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校园。定期对学生寝室等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收缴管制刀具等易造成伤害他人的物品。人人都有举报收缴之责,如发现不制止另行处理。[政教处、各年级组]
4、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政教处、各年级组]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维护师生安全。[政教处]
(九)住校生安全
1、建立完善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配备专人管理学生宿舍,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政教处、总务处]
2、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政教处、总务处]
(十)师生身心健康安全
1、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党支部]
2、重视师生的身心健康,每年要对师生进行体检。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或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措施。[校委会、工会]
3、建立心理咨询室,主动作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心理异常的,及时给予帮助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政教处]
4、领导教师要特别注意优秀学生和关爱贫困生、学困生、心困生、留守生,促进培优转帮工作。[教导处]
5、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据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的特点,遵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地去开展工作。[党支部、政教处]
6、重视学生离校到校情况。学生需要提前离校,需说明理由,填好请假条。经监护人同意,班主任签名,政教处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政教处、年级组]
7、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和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事故,积极与家长配合及时向保险部门索赔。及时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调解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