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9 17:2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县局对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各乡镇中心学校、学校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专项斗争期间,教体局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学校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教体局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单位,要充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免除职务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