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9 17:27作者:李一老师
五、工作重点
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月为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一是各学校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要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要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一次)、固定宣传板面(一块)、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要通过悬挂横幅(1-2条)、发放宣传单、张贴统一标语口号、播放电子显示屏及发送校讯通(结合防溺水,每周不少于2条)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学校,要将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保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各学校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县局6月底要对各乡镇、学校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要有纸质及照片存档。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各学校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教育系统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