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4:10作者:李天扬老师
6、开展家校合作,有效控制校外不良人员的教唆和利用。校外不良人员往往是一些恶性事件的幕后推手,所以学校要和家长密切合作,教育学生要明辨是非,不做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
7、严肃校园欺凌处理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预防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
为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湘教通[2018]261号)和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郴教通〔2018〕62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建立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领导小组
成立全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与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贺利群 副县长
副组长:刘 英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与分管领导:
县综治办:过文彬,政法委副书记
县教育局:刘英磊,副主任督学
县法院:唐晓文,副院长
县检察院:李志平,副检察长
县公安局:陈碧南,副局长
县民政局:黎曙明,工会主席
县司法局:汪美莲,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彭智,工会主席
团县委:李丽萍,副书记
县妇联:陈芳,副主席
县残联:李宁宁,副理事长
各校校长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稳办,具体协调全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刘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英磊同志任副主任。
二、治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建设阳光、安全、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