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5:15作者:李一老师
(二)“大培训”活动
1、培训对象
安监系统干部职工。
2、培训内容
(1)指令性培训。统一组织实施。举办全市安监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监管培训班。
(2)指导性培训。由各科室组织实施。围绕危化品监管、职业卫生、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培训。
3、培训方式
坚持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开展岗位分类、人员分类培训。采用专题研讨班、专家授课、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大培训”。通过各类途径,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安监人员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
(三)“大练兵”活动
1、练兵对象
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
2、练兵内容
(1)指令性练兵。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互评、互查,增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性、合法性,确保执法质量;开展执法案例交流分析,研究讨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提高安监队伍执法办案的能力。
(2)指导性练兵。由各科室组织实施。内容:立足岗位职责、立足工作需要,开展岗位技能练兵,苦练岗位基本功,做到干练结合、工学结合。
3、练兵方式
采取以岗定训的办法,制订具体训练科目,采取集中练、分开练、个人练的方式,层层组织不同岗位人员开展 “大练兵” ,切实提高安监人员执法、办案质量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