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7:09作者:王华老师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月”活动于2016年6月1-30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全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开展“安全月”活动,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安全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月”活动分为全国性、行业性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
(一)全国性活动
1.举办“安全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以全国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做动员讲话,请省级组委会及中央企业代表发言,请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2.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安全月”期间,各地区要在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