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7:09作者:王华老师
6月份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以媒体宣传与活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项执法检查、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利用首都之窗、城市广播等媒体对《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集中宣传,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也要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结合咨询日活动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宣传和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6月份第三周(6月15至21日)为法治宣传周。继续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同时对新颁布的《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标准进行广泛的宣传,使企业及公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促进各项标准规范的顺利实施。
6月份第四周(6月22至30日)为特色活动展示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借鉴方案推荐的2015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示范活动做法,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对各单位特色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活动形式
(一)主要思路
2016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转变思想,改进方式方法,以企业一线员工为主要宣教对象,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小而精、细而实、重基础、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各单位要调动非公经济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让企业基层一线员工和非公经济企业参与到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中来,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月”的作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市级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北京地铁运营公司举办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通过启动仪式、在地铁进站口设置咨询台、媒体播报等形式,为“安全生产月”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各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改变以往在公园、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咨询的形式,深入所属企业设立分会场、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全市范围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