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22:17作者:李一老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各县区)
(五)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各县区教育局加强与文明办、卫计委的配合和联系,加快推进市、县(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建成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1所,各县区建成1-2所。做好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满足广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需求,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发挥重要作用。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区要推进校园心理健康辅导站、咨询室建设,开办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大课堂”。市县(区)两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定的场所和设施;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有一系列工作运行保障制度;有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开展活动的档案资料。各级各类学校要有阵地、有活动、有服务,有档案资料。重视选拔、培养和培训心理健康咨询教师,建设一支专兼职的心理健康咨询教师队伍。开展心理健康师范校创建,大力落实“治未病”工作,对未成年人心理疾病做到“防患于未然”,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切实提升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各县区)
(六)积极推进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孤儿、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公平教育。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以和“问题”学生为重点,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公平教育。加强留守儿童的日常教育,建好家长学校和留守儿童之家,对留守儿童努力做到生活上关照、学习上关心、安全上关注、健康上关爱。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重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费用、接收渠道、学籍管理等问题,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和城镇孩子们一样接受教育、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关注流浪儿童和孤儿,妥善安排就学,创造条件为流浪儿童、孤儿接受国家义务教育提供帮助。关心爱护残疾儿童,保障残疾儿童的各项教育权益,将适龄残疾儿童全面纳入接受特殊教育的范围。对“问题”学生,通过积极开展劝导教育,避免“问题”学生过早脱学进入社会。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各县区)
(七)加大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发展,认真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建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和社区学校少年宫,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设置项目,突出德育教育,丰富活动内容,加强经费管理,健全活动档案资料,不断拓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努力把我市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打造成为未成年人课外活动的乐园、社会实践的基地、陶冶身心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