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2:04作者:王新老师
《通知》强调,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河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提出并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特别是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执纪者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只有学习好,才能把握好运用好。如果理念武装不够强,对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握不够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精深,就不能紧跟中央的决策号令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就难以担当起党章赋予的重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