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3:44作者:三水老师
⑥8月底前,各地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
⑦8月底前,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演讲比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知识竞赛或“以知促行,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主题征文等相关活动。
(2)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每月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
②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的学习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③7月中旬,组织参加全省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
④7月底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进行专题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
⑤7月底前,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围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进行专题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
⑥8月底前,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规知识测试;
⑦8月底前,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
3、学系列讲话(9-10月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1)全体党员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②9月中旬,以各种有效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向身边典型学习;
③9月底前,结合省先进事迹报告会,县直主要新闻单位利用专栏专题专网和典型宣传栏目,开展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宣传;
④10月底前,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进行专题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
⑤10月底前,完成党员学习系列讲话知识测试工作。
(2)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每月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
②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的学习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③9月中旬,组织参加全省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