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5:58作者:王华老师
1.开展文体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文化、交朋友结对子、联谊交流共建、青少年融情实践、互学歌曲舞蹈、互访互助互拜、“访惠聚”结亲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十大活动”,广泛开展“大美新疆·大爱故事”讲故事大赛、“我是中国公民”宣誓、“爱国歌曲大家唱”、球类比赛等文艺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生活情境。
2.创新网络活动。针对“80、90、00后”思想活跃的特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网络、微信开展文化作品选播、个人才艺展现等青少年喜爱参与的活动,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同时,不断加强交通运输系统网络管理,坚决禁止在校园网络中传播带有宗教极端思想和不健康的信息,形成网络教育引导合力。
(五)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创新载体。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活动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将“先行先试”的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各个环节。
2.培养典型。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部署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细化创建标准,培育一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3.示范引领。继续深化“文化引领、文化示范、文化惠民”三大工程,精心培育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带动各族干部群众,形成行业内争学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系统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今年,计划在厅系统范围开展以“认同、感恩、团结、奉献”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巡回演讲。结合“四强三力三优”建设,开展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四、方法步骤
民族团结进步年分3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成立交通运输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厅党委书记任组长,厅长任副组长,厅党委委员及厅属二级局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厅属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任务的指导、督查、调研、协调、信息报送反馈等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厅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可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具体内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分步有序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赴厅属各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协调,召集各牵头和配合单位通报、分析、研究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