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5:58作者:李一老师
(2)组织实施阶段。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施意见,细化各项工作具体内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分步骤有序实施。局领导小组适时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协调,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工作时限:4月--10月)
(3)总结表彰阶段。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份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形成机制等方面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考评;向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接受考评。在考评的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七、工作要求
24、统一思想认识。体育系统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用讲话精神统领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地宣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形成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的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
25、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按照自治区体育局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抓好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单位,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紧密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对民族团结进步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情况等要心中有数、明确责任和时间表、提出具体方案紧抓不放、着力解决,并评估效果抓好落实,取信于民。要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
26、突出基层重点。要坚持把基层一线单位作为工作的主阵地,形成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各族党员干部职工、教练员、教职员工、运动员、学生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等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在做好自治区体育局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