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4:09作者:三水老师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固化前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充分发挥全市消防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分区域、分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消防官兵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疏散演练。
2.持续抓好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千万学子消防宣传大行动”,以全国、全省、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为典型,带动所有学校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教材和课时,推进消防知识“进课堂”,并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我是家庭消防小教员”宣传活动。6月中旬前,各区、市部署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开学消防第一课”,高中、大中专院校消防“进军训”活动,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
3、突出抓好消防“进网站”工作。省公安厅在10个省级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消防专题,强化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各区、市要选取1个网站作为网络宣传阵地,编辑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态,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4.全面营造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民航、铁路等单位要利用固定、移动播放终端,每天播发消防公益提示。公交线路喷涂消防安全提示,长途车、公交车运营时车内移动终端播放2次以上消防公益广告,出租车显示屏每日滚动播放10次以上消防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网吧、影剧院,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宣传载体,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播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和公益广告。
5.巩固媒体消防宣传阵地。市公安消防局在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岛城119》栏目、青岛广播电台经济频道(FM102.9)《消防在您身边》栏目、青岛新闻网《青岛消防在线》栏目和青岛早报《119在线》栏目开设夏季消防检查专题。各区、市要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并每周向市公安消防局(邮箱地址:744306504@qq.com)提供1条以上抢险救援、火灾防控等新闻素材。
6.利用固定消防宣传阵地。依托消防队站或社会资源,建设消防教育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等固定性消防教育场所,全天候向公众开放。消防队站要制定开放措施和计划,组织各界群众参观体验,各区、市公安消防部门每半月组织队站开放不少于1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