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3:37作者:才子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2016〕49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关于印发“百日安全生产媒体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办〔2016〕33号)为主线,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为重点,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宣传教育活动,整改消除学校安全隐患,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单位同时开展。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四个时间段组织实施,每个时间段为期一周,每周一个主题。
第一周(6月1日至6月7日)为法制宣传周。继续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同时对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材料防火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规标准进行校园安全宣传,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校园安全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使学校及师生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促进各项标准规范的顺利实施。
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各学校结合典型案例,综合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台、黑板报、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型传播工具,集中开展校园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或安全教育讲座。重点突出防溺水和游泳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拥挤踩踏等典型校园安全事故进行剖析,及时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