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8:45作者:李一老师
(二)实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持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整治少数基层干部不干事、不公正、不检点,工作不在状态、懒政怠政,执法不公、与民争利,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问题。逐乡镇逐村逐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台账管理,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曝光、严肃问责,切实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深化党员“双育工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统领,以党性教育和技能培养为基本内容,进一步深化党员“双育工程”。健全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整合用好面向基层的各类培训资源,有计划、分类别地对党员开展教育培训。统筹安排新党员、流动党员和组织员的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
(四)推行基层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着眼于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薄、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在全县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坚持定性评价和量化考评相结合,围绕参加组织生活、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设定分值、设置指数,定期考评、公开公示,提升党员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为便于党员参加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义务,党支部要围绕学习教育、议政议事、为民服务等主题,每月安排一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五)拓展党员志愿服务。结合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老党员、困难党员为服务重点,利用党员活动日、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节假日、业余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激励制度,搭建志愿服务高效便捷平台,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展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五、组织领导
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到责、抓到位、见实效。各单位(党组)要建立学习教育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研判分析、沟通交流情况、强化工作举措。各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所辖党组织的管理要做到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帮助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支部活动,对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要安排党建指导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方案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不当“甩手掌柜”。要强化组织保障,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日常管理举措,特别是要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要把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习教育不重视、搞形式主义、走了过场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