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3:44作者:三水老师
2.面向家长宣传。各校(园)要发动教师、邀请有关教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通过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以孩子是怎么看待您付出的爱呢?您表达爱的行为和方式符合孩子的需要吗?怎样爱孩子才能让他们理解和接纳等问题为切入点,在生动活泼的过程中,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引导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倾听幼儿的心声,陪伴孩子共同成长。
3.面向社会宣传。各校(园)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街头咨询等各种媒体和方式,将《指南》理念和方法凝聚成“给孩子适宜的爱”的鲜活主题,用“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指南》的价值,积极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1.要精心组织,常抓不懈。各校(园)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紧扣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2.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一是要发掘有关“适宜、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如生活小片段、亲子对话,运用宣传栏、图片展、播放视频等进行展示。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第六届“六月儿童科学乐”以及第一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引导和促进幼儿园语言与艺术及科学领域的教育活动。三是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具有地方特点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四是宣传月期间教育部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和推进相关专题宣传信息,届时将在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开展大型公益咨询宣传活动,请各校(园)密切关注,积极参与。
3.要严格把关,正确引导。各校(园)要对宣传月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4.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要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各乡镇中心小学,示范幼儿园、碧阳幼儿园、红旗幼儿园、宏村幼儿园、渔亭幼儿园、首府幼儿园将宣传活动方案(或计划)和总结及活动图片等材料,于6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县教育局教育股,以便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