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3:44作者:三水老师
四、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五、实施步骤及活动形式
(一)发动阶段。
6月12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幼教中心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
6月12日至6月28日为宣传实施阶段。
⒈各幼儿园要利用网站、宣传栏、家校路路通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幼儿家长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⒉多形式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逐条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通过专业研修、教研活动、园本培训、基本功比赛等方式,帮助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专业水平,力求将专业规范融入保教工作,在保教工作中内化专业规范。
⒊多方法指导科学育儿。在宣传月期间,通过向家长开放活动,举办家教知识讲座,发放家教指导手册,宝宝博客群讨论等方式,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的教养行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总结阶段。
6月28日至6月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以幼教中心为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于3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幼儿园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过度保护、过高期待、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的发展需求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2016年度的宣传活动。
1.面向幼儿教职工宣传。各校(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以“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为交流主题,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幼儿教职工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提高保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