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1:39作者:王华老师
(五)补充、引进教师资金:300万,教师培训资金:100万,在县中职学生生均经费中安排。
(六)其它建设资金:200万元,在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教育资金中安排3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攻坚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政府主管教育领导担任,县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农业局、规划局、住建局、职业中专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围绕攻坚计划所涉及的学校基础条件改善、特色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机制、资源统筹等重大问题,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任主任,分管职教、基教、政工、财务的副局长为办公室成员。统筹负责我县中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通报、考核验收等具体工作。
(二)确保攻坚经费投入。我县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周期为三年,期间县本级财政在县本级教育专项经费中单列项目经费600万元用于攻坚计划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已有的职业教育政策性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新增财政教育投入、教育费附加向职业教育倾斜,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不少于30%的比例用于攻坚计划。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严格按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县职业中专学校生均经费。设立职业教育攻坚专项经费,建立并实施职业教育特别是攻坚计划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公告和预决算公开制度。
(三)完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县内的龙头企业与县职业中专学校合作办学,落实接收职业学校师生顶岗实习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企业技术岗位数和在职员工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安排学生和教师顶岗实习。积极搭建企校协同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将职业学校纳入技术创新体系,实现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与劳动者技术教育同步,新技术产业化与新技术应用人才储备同步;引导学校通过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加快产业技术进步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建立完善校企合作激励补偿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职工培训、实训设备购买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四)建立专家指导与咨询机制。由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邀请省教科院、市教育局、市内职业院校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成立我县攻坚计划实施专家委员会,对发展现状调研、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重大项目论证、重大政策研讨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确保攻坚计划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