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6:47作者:才子老师
(十二)涉税案件曝光。在有关媒体、网站开设专栏,对近年来地区发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影响较大的制假贩假发票、偷逃税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严密组织。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由地税局牵头,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谋划,积极协调。各级国税部门要密切合作,全力配合。切实把税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级地税、国税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局请于4月8日前分别向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5月21日前上报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二)把握原则,精心策划。各级税务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活动内容,不脱离实际盲目攀比,不图形式走过场。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坚持创新思维,力推精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重大偷、逃税案件予以曝光,打击和震慑不法涉税行为。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是突出“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的宣传。二是突出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宣传。三是突出诚信纳税宣传。四是突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五是突出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宣传,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国税局2016第25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
今年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营造良好依法治税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洪湖市国税局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税收宣传月以“新常态、新税风”为主题,重点展示国税部门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作风、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的成效。通过在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国税部门和国税工作的关注度、认可度和赞誉度,增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依法治税、协税护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增强广大国税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奉献国税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促进全市国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项目
1、开展税收“红黑榜”专题宣传。按照荆州市局要求,加强对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黑名单和部门联合惩戒措施的宣传。市局将公布2016年度全市A级信用企业纳税人名单、国税收入前20名企业名单,公布一季度税收黑名单。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由纳税服务科负责,国税纳税20强企业由收入核算科提供。欠税公告由征管科提供。名单将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洪湖国税网站等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