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6:47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地区地税、国税职工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在运动场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口号、开展集中健康向上的文体比赛,宣传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情系税收、改善民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三)举办税收知识讲座。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兼职教师为吐鲁番地委、人大、行署、政协领导干部举办税收知识讲座。讲座以税收的意义、作用,税收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关系,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种的征收为主要内容。通过讲座,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制发税收宣传资料。印制税收宣传单、税收宣传购物袋向社会免费发放;积极编撰《税收优惠一本通》,录制《纳税辅导一盘通》、《纳税人权利、义务、责任》等宣传材料,下发纳税人和重点税源企业。(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五)建立中小学税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在原有的税收普法宣传基地的基础上,选择1-2所中小学,组织“税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开展税法宣讲、发放税收宣传材料、赠送税收书籍等活动。(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六)组织税收知识竞赛。组织税务干部和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在人民网开展的以“纳税人权利义务”为主题的税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七)召开税企座谈会。了解企业困难,征求企业意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宣传税收政策。(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八)发布税收宣传信息。依托手机信息平台等,定期发布税收宣传信息,积极推荐优秀短信。(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九)编播FLASH动漫作品。围绕当前税收热点,尤其是“纳税人权利义务”、“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内容,编播FLASH宣传作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开展纳税人权益宣传日(周)活动。组织干部深入繁华街区,通过发放税收宣传单、现场讲解、问题咨询等方式,宣传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义务。(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一)参加“新广行风热线”、“火洲行风热线”活动。组织相关人员配合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参加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活动,组织各县(市)地税局相关人员参加吐鲁番人民广播电台“火洲行风热线”活动,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