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4:01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4月是宪法法律宣传月,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份交通运输局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交通运输局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好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哈地法治办【2016】6号)文件要求,结合地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制定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开展宪法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学习把握宪法主要内容,领会宪法基本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坚持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宪法基本精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
(二)加强以“一反两讲”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按照“法治约束极端化”的要求,加大反恐维稳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推进依法维稳常态化,强化社会法治基础,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将反恐法律学习宣传作为宣传月的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入脑入心的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活动,调动全社会的反恐维稳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反恐维稳意识和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要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宣传,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大宣讲等活动,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敌情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涉外、涉密人员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筑牢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反颠覆、反破坏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