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4:01作者:王新老师
(三)加强新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一是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反恐怖主义法》、《种子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新修订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做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
二是组织策划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法制专题培训交流活动,大力组织开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等为主的普法宣传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国家扶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和措施等与扶贫开发、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按照地委、行署精准扶贫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三年攻坚、四年托底、五年脱贫”的要求,以保障贫困群众享有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以科学规划和建设贫困地区乡村道路,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助力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提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思路,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为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加强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地改市工作,要切实加强《选举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章程的学习,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参政的能力。
(五)加强媒体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平台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一对多、点对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法治宣传趣味性、便捷性和实效性。
(六)积极参加地区开展的法律大宣讲活动。做好以宪法、法律为重点,以“一反两讲”为主题,以“去极端化”为核心的法律宣讲、法律服务。积极参加四月中、下旬,由地区依法治理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各部门(单位)上街开展的集中法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