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13:58作者:李天扬老师
2“党员互评”部分(6月13日至6月20日)
召开学生党员集体评议讨论会,会上学生党员首先自我剖析评议(即自己评议自己);接着进行民主评议(即其他学生党员逐个发表帮助意见);然后本人当场表态;最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群众评议与表彰处理阶段
1.“群众评议”部分(6月21日至6月25日)
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学生党员开展群众评议工作。首先组织党外评议座谈会,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学生党员所在班级党外同学10人、任课教师2位和年级辅导员,并作出总结报告。
2.“表彰处理”部分(6月26日至6月30日)
经过党总支、党支部领导老师及学生党员的评选,选出在学生党员民主评议会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或预备党员。院党总支将对其进行表扬,对突出的正式党员,给予表彰,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