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0 13:28作者:李一老师
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各社区要总结近年来推行社区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四议两公开”。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生育、低保、廉租房补贴、征兵、城镇医疗保险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社区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社区党支部会提议。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内重大事项及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符合本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程序是,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指定初步方案,报办事处党工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社区“两委”会商议。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
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社区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社区“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居民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程序是,审议前:社区“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居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