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7:32作者:王华老师
(三)着力运用法治理念,协调推进法治金昌建设。要用好全面依法治国这个“最大重器”,着力抓好依法治市这个关键问题,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些关键环节,抓好促进和谐、维护稳定这个关键方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我市目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新阶段,面临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的艰巨任务,要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坚决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牢固确立法治导向和法治思维,不断强化法治举措和保障措施,更加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依法规范经济运行,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注重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构建适应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使转型发展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地推进。二要坚持依法执政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遇事找法的思维方式,养成解决问题用法的高度自觉,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要把依法决策作为规范执政行为的首要问题,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决策行为、规范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方式、规范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的问题,切实解决乱决策、违法决策、拍脑袋决策、应决策而不决策的问题,切实解决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认为依法决策会束缚手脚、干不成事的错误认识,做到不越权、不滥权,敬畏权力、用好权力,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坚持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三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目前,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资纠纷、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出现矛盾纠纷后,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大量存在,往往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越级上访、聚众上访甚至缠访闹访。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工作随意性大,拍脑袋处理问题,个别司法案件没有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彰显法治精神,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依靠法治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领导干部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或搞“权大于法”,用行动促进公平公正,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结果。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真正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的权威、形成法治的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