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7:47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有效引导,着力创新廉政载体。积极组织全系统党员开展“5.10思廉日”主题教育活动、“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开展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教师开展廉洁从教公开承诺和签订师德师风责任状;先后邀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春旺同志,县纪委副书记王启涛同志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为全体校级干部作反腐倡廉报告和专题讲座;着力构建富有教育系统特色的采集信息、发布预警、跟踪落实三环节预警机制,全年共发送预警短信25批次,八千余人次从中受到警示。
第二,示范引领,积极创建廉政单位。发挥好廉政文化校园的示范引领作用,曲塘镇中心小学接受南通市纪委廉政文化示范点抽查验收,获得市县纪委领导一致好评;各学校注重打造校园廉政文化精品,形成各自特色,增强对师生品行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今年共有28家单位被评为县级“廉洁示范学校”;制订了《关于推进海安县校园廉政文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特色项目“四融入、四结合”机制有机融入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我县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体系。
第三,典型引路,主动创设廉政特色。我们组织开展了“师魂在我心中”的征文比赛,从征集到的101篇征文中评选出获奖作品46篇,并发文公布;强化了廉政文化的宣传报道,南通市纪委主办的《方圆》杂志以《润泽校园净土,绽放廉洁之花》为题推介了我县的做法,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南通市校园廉洁文化书法作品评比活动中有4名教师获得了特等奖和一等奖,另有数名教师和学生获得二、三等奖。
同志们,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纪委和局党委、局长室的正确领导、具体指导的结果,是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向长期工作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线的教育行政干部以及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少数学校、少数负责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还不到位,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个别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上仍存在打擦边球、搞变通的现象;个别学校班子负责人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部分学校对有偿家教治理不力,群众反映较强烈;个别教师师德失范,诚信缺失,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