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08:59作者:王新老师
5、如何判断无生活来源?
答: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各种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6、如何界定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有关条款所规定的执行。法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法定抚养人是指未成年人或者虽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人的父母以及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法定扶养人是指夫妻间和兄弟姐妹之间,负有提供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
7、如何判断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是指法定赡养义务人没有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能力;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是指法定抚养义务人不具备监护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一般可以参照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情形确定。
8、怎样申请特困救助供养?
答: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9、申请人应提交哪些相关材料?
答:申请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2)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3)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4)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0、怎样审核特困救助供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