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09:29作者:李一老师
永州市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专项行动部署和全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正本清源,全面规范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各级在贯彻实施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使低保制度回归到“保基本、兜底线”的本位上来,截断当前低保领域各种乱象产生的根源。二是全面清查,精准识别认定低保对象。通过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和重新核定,切实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除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严肃查处一批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将城乡低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群众满意。三是提高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按照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两线融合”要求,2017年将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53元/月(3036元/年),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至135元以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保障标准全额发放,确保实现政策性脱贫。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衔接,将所有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二、清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清查的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册领取城乡低保资金的对象。重点清查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错保”对象
1.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富人保”。(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住房状况明显超过最低生活保障需求,又无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长期困难的;(3)家庭拥有非基本生活必需的机动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及中大型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设备的;(4)拥有贵重首饰、名贵字画、奇石古玩、高档家俱及音响、空调等非基本生活消费品及饲养名贵宠物的;(5)家庭成员为公司或农村生产经营合作社法人代表、持股人、实际投资人,或从事个体工商业投资1万元以上的。(6)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或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8)有购买股票、期货及分红性商业保险等投资行为的。(9)连续6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