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09:30作者:王华老师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倾斜支持,落实市、县级应承担资金,形成社会救助资金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确保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县、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农村低保服务。依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引导、鼓励基层干部积极做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工作,推进农村低保与农村扶贫开发的衔接。
(六)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各县(市、区)民政和扶贫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医疗机构、村公示栏等公众场所,通过制作宣传画、发放“政策一本通”、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办公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支持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制度衔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