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1:49作者:李天扬老师
3.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以及乡村医生学习培训等情况。
三、《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教育培训有哪些要求?
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培养,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是当前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在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方面,要求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组织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为进一步提高具有较高素质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实施意见》指出,可选派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
在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方面,鼓励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四、《实施意见》要求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具体有哪些举措?
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1.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2.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
3.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通过上述渠道,乡村医生将通过优质服务获得更多的补助,其合理待遇会进一步得到保障。
五、《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有哪些要求?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乡村医生已经步入老年,希望能够妥善解决后顾之忧。
国家十分关注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和生活保障问题,《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养老政策进行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