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3:31作者:王新老师
一、补贴作物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对我市种植的水稻、玉米实行全覆盖。不包括农垦。
(二)补贴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
(三)补贴方式。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补贴对象。种植水稻、玉米良种的农民。
二、推介品种
推介的水稻主导品种为:特优009、特优128、特优138、特优248、特优3301、天优3301、谷优629、Ⅱ优629、博优225、博Ⅱ优15、博Ⅱ优128、博Ⅱ优767、桂农占、特籼占25等。
玉米推介的主导品种为:彩糯2号、华珍、天紫23、美玉糯13号、美玉加甜8号等。
三、资金安排
(一)补贴金额。以去年补贴面积为依据,早稻83989亩、晚稻48590亩、玉米7132亩,补贴金额206万元,在此基础上今年增加了10万元补贴的资金,资金合计216万元。
(二)资金发放。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下拨的补贴资金后,按照市农业局核定的各区上报的补贴面积,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将我市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1.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登记、核实、公示、造册。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会同村民小组以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为基本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农户申报面积与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有变化的要书面说明增减原因。村委会将核实、核对的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7天以上,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进行确认、登记,汇总成册,报送各区农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