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将是改革的主要方向。目前,多地已经明确表示,欢迎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在当地申请公租房。
在很多城市,公租房是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的主渠道。在2015年2月的国新办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介绍,像四川,专门拿出30%的公租房房源用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而且房租比市场租金低50%。
今年4月初召开的陕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该省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入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列入对各市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要求各地降低准入门槛,将在本地就业的非户籍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1月,海南研究制定了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整体性方案。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处处长林诗辉介绍,海南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福建同样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把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户籍制度改革是关键之一
《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释放去库存潜能的关键之一。文章说,一方面是城市里房地产库存积压,一方面是大量进城农民工住房条件较差,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成为打通供需衔接的桥梁。
“购房不能获得与城镇人口相同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降低了农民工购房的意愿。”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撰文指出,化解房地产库存,迫切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
记者注意到,不少地区已经认识到,吸引农民工进城买房应与户籍制度改革协同推进。
比如,沈阳尝试借去库存契机,在促农民工享市民待遇方面向前迈步。其中规定购房的农民工子女可就近入学,能在沈阳参加中考。而在很多城市,农民工子女可以入学,但只能借读,不能参加当地中考。
又如,海南也借此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
倪鹏飞建议,要全面推进并完善居住证制度,凡购房不再考虑或降低就业、交纳社保的年限,享受和户籍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尤其是让其子女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同时,让农民工获得与户籍居民平等的商业住房抵押贷款机会,加快完善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与担保制度。
“进城后不再收回农村承包地,在城里也可以生两个孩子,这些政策已经促使更多农民到城里定居。”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对记者说,“不让农民工做候鸟式迁徙,同时降低现有房价,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多项举措共同推进才能实现去库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