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3:54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加强乡村教师编制和人事管理。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合理调整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重点向乡村学校倾斜,完善核编实施办法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落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市县编委下达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和课程设置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艰苦边远的村小、教学点倾斜,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加强乡村教师管理,各市县要建立健全乡村教师管理、调配和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采取各种措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对于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采取转岗、提前离岗等方式调离教学岗位。?
(六)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提高乡村学校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提高3—5%。
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自2016年起,乡村教师评聘职称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深化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截至2015年12月,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已评未聘”教师,可在全面推行职称改革时一次性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七)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的校长和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初中9年、小学12年的教师均应轮岗交流。各市县应采取定期交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帮扶交流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学校向村小教学点的交流轮岗。?
(八)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实施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自2015年起,结合我省“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的实施,主要面向乡村校长、教师,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有效方式进行专业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