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4:58作者:王新老师
自资阳1月21日下发《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针对首次置业者政府一次性奖励7000元以来,广安、泸州、眉山、绵阳、宜宾、广元等地政府从5月开始陆续推出不同的购房补贴政策。6月2日,双流印发《双流县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该《意见》第十条规定,将对在双流县内购置物业的购房者给予80元/平方米的补贴。“这是近年来成都范围内首个出台购房补贴的地方政府。”坊间人士说。
“据相关机构公布数据显示,自从当地政府出台购房补贴政策之后,各区域的住房成交量都出现明显的增长。”坊间专业人士认为,在国内一线城市楼市复苏之际,省内部分城市出台购房补贴政策,不仅提振了市场信心,加快了一些刚需购房者的入市速度,也有利于当地楼市加速去库存。
地方政府密集出台购房补贴政策
6月2日,《双流县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试行)》公布,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将对在双流县内购置物业的购房者给予80元/平方米的补贴。而且,购房补贴不局限于住房,凡购买双流县新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的购房人均在补助范围内,并承诺该项补助将在购房者办理分户房产证时申请兑付。坊间专业人士认为,如果这个政策落实,这将是在大成都范围内首个推行购房者补助的区县,或许会产生一定的连锁反应。
四川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1月21日资阳下发《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以来,省内先后有夹江县、广安市、泸州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元市、绵阳市和内江市等出台相关政策,分别就消费者在当地买房出台补贴政策标准。5月5日,广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凡在广安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补贴;住房建筑面积在90-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同日,泸州市政府规定,农村居民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其他居民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在泸州主城区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