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1:07作者:李天扬老师
●用好用活土地政策
在土地政策方面,《意见》提出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按整村推进原则,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与农村土地整治相结合,引导农民在规划区内集中连片居住。将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其土地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新家园这样建】
起点是“居住安全”,路径是“城乡统筹”,目标是“美丽家园”
●科学规划避免“军营”式建房
《意见》要求,省级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对于规划,也提出了高要求,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2015至2019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指导全省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地区要结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执行情况,按照“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尤其注意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要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村庄规划,进一步确定各类村庄布局、功能和规模,避免形成夹道建房、一味追求横平竖直,统一贴瓷砖、统一装卷帘门的村庄单一“军营”式建房模式。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规划编制要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美丽乡村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紧密衔接,在保护生态环境、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活区域等,引导农村居民到集镇和中心村居住,实现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对沿边境一线的乡(镇)将给予倾斜支持,不断改善口岸村镇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国门形象。村庄建设尽可能采取就地提升改造,严禁大拆大建,确需异地搬迁建设的,要加强产业发展和村庄规划的融合,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产村整合发展。
●规范建设关键环节严格把关
为了保证建筑质量,《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纳入项目管理,按照建设程序,对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供应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实施全过程监管,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村庄和民居规划选址应注意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行洪通道等。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建筑工匠培训教材及“建房明白卡”,制定培训计划;各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以及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农村建房农户和建筑工匠培训,向农户发放多种户型和式样的特色民居设计方案,供农户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