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0:13作者:才子老师
二、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理论意义
1、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提出和实践,必然对档案学基础理论产生影响。
档案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社会政治制度和档案工作实践。我国封建社会档案工作一直是文书工作的后缀部分并主要为机关行政管理服务,所以早期档案学著作一般把档案的作用概括为两个方面:一为“推进政务之工具”;二为“备修史之用”,认为“档案本身便是历史”。随着社会的演进,后期著作有所发展,特别是殷钟麒明确地提出了档案的第三种功用,即可“供各科学术之研究”,包括“政治、军事、财政各方面的利用”。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领导阶级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对档案工作的服务方向上也产生了变化,认为档案的作用是:行政管理的查考凭据;生产建设的参考依据;政治斗争的必要工具;科学研究的可靠资料;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权益的法律书证。
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档案界对自己的服务对象又有了新的认识,就目前而言,大致上可以将各种服务对象区分为领导和各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学者、研究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社会大众三种类型。将社会大众列入档案工作的服务对象之一,确实具有进步意义。随着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提出,可以预计将对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档案工作服务民生对国家档案馆的馆藏建设具有导向作用。
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进馆的档案在两个方面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是范围过于狭窄。现在接收的都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各一级立档单位形成的档案,并不接收这些机构下属的一些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直接从事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而从档案的内容来看,涉及到民生的档案中很大一大部分又就是由这些部门形成的。二是时间上的滞后性。按照《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属于中央和省级国家档案馆接收的是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的档案,区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的是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的档案。这种在时间上明显滞后的馆藏,在档案主要作为存史作用之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就档案工作适应服务民生需要而言,则问题就明显地突现了出来。
为了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我们必须对馆藏建设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要积极调整馆藏收集范围,根据档案形成和发挥作用的特点,将有些档案按时或提前接收进馆,通过扩大接收范围,丰富档案馆藏。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丰富档案资源为手段,不断整合各类档案资源,建立面向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