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13:38作者:三水老师
●对违规将亲属纳入城镇低保对象问题,给予镇原民政助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回低保金。
●对部分嘎查互助协会将互助金存入个人账户的问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
兴和县
●对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扶贫款物予以追缴,对涉案的5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涉及的8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问责。
●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问题,给予七家营水库项目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公车私用时有发生问题,全部喷涂“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标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并接受群众监督。
化德县
●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推动服装龙头企业下农村,建立村级服装加工企业,组建“脱贫车间”,带动农牧民2173人就业。
●对党建基础不牢问题,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年度报告党建工作制度,2017年年底前19个基层党委、党工委开展了党建述职评议,把2018年确定为“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开展“三个教育”“十二个行动”。
●对巡视组移交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线索快查快结,给予有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并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村支部书记进行免职处理。
达拉特旗
●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现已退出390万吨,计划到2020年底退出煤炭产能480万吨。
●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书面诫勉2人、通报批评16人。
●对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
鄂托克旗
●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为子女操办婚宴问题进行“一案双查”,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并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部分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对9个党委、党组通报批评,对7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对14名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对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1人。
乌拉特后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