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6 23:33作者:李一老师
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单位,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
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2015年重庆市女兵女大学生征兵时间流程及体检标准要求
1、年龄条件:
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生: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1995.1.1-1997.12.31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1993.1.1-1997.12.31出生的)。
年龄的计算方式:年龄=征兵年份-出生年份。
2、身体条件:
应征青年要求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女青年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征兵对视力不再按照学历区分层次,左眼不低于4.5,右眼不低于4.6,低于4.8的需要检查矫正视力。
3、学历条件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要求,从起各省会城市不再征集初中学历青年。
4、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预征
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可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二)实地应征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选择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在校生或2015届毕业生须于放假或毕业离校前持《登记表》(含存
根)和《申请表》到学院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初审,学院统一收齐并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作出鉴定后再由学校人武部统一到本地区人武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入伍的学生经学院、学校审核后,即将相关表格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学校会在秋季开学时按照学校教务有关规定帮助本年度征兵入伍的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应在入伍前准备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和《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便办理学
费补偿手续。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县级兵役机关办理批准入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