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6 23:33作者:三水老师
2.优先选拔使用。包括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拔为军官等。
(二)经济方面
1.优待金:以在金华市婺城区入伍为例,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婺城区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每年13200元(具有大学学历毕业生优待金为15840元)。
2.部队生活津贴:第一年为6000元,第二年为7200元,两年总计13200元。
3.退伍费:义务兵退伍后由军队根据服务年限按每年5000元左右一次性发放退伍费,服役2年为10000元。
4.自主就业补助金:以在金华市婺城区入伍为例,城镇户籍退役士兵为18000元,农村户籍为8000元。
5.学费补偿:在校生入伍后,补偿入学前每学年所交学费并资助复学后每学年学费,应届毕业生补偿入学期间每学年所交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若学费超过
8000元的,以8000元为限),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若学费超过12000元的,以12000为限)。
(三)学业方面
1.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学生在秋季开学前,持原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
保留学籍证明等材料返校办理手续复学。在校生服役期间,考取军事院校者,取消本校学籍。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取得学分。在校生应征入伍在当学期所修读的各门课程成绩以所在教学班其他学生的平均成绩作为记录。在校生退伍复学,可按
有关规定适当增加学分、免修有关课程、视情优先选读专业。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四)就业方面
1.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