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0:40作者:才子老师
据悉,该院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驻所检察室办公用房、信息网络进行全面改建和扩建,合理规划出办公区、监控区、侦查指挥区、会议区,新增用房面积约90余平方米。
同时,严格落实省市院要求,完成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即推进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系统联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派驻检察室与检察系统专网相连的支线网络。派驻检察室与看守所实现了信息、监控联网,派驻检察干警可随时掌握监室动态,查阅监管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进行处置;实现了检察室信息网络与本院视频信访接待室、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监区内职务犯罪讯问室的互联互通,助推执法办案。
建长效机制促刑罚执行规范 该院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2016年以来,该院通过谈话、公示、资格审查、抽查等形式对12名罪犯减刑工作进行了全面、全程监督,做到从实体上审查内容,形式上恪守程序,监督减刑工作的每一环节,充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对法院即将判决的3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7名判决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同步监督检察,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5人次,从实体要件和审批程序上规范执法,堵塞漏洞。
同时,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无超期羁押。通过建立台账对羁押期限全程监控,运用预警、催办机制,确保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无久押不决情况发生。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审查49人次,对6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发出的建议均被办案部门采纳。
人性化管理保障合法权益
该院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邀请医疗单位对全体79名在押人员进行大巡诊,有效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组织法医鉴定人员和相关医疗人员对全县被判处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突击专项检察。主动上门核实治病、住院病理资料6人次,由法医现场监督在指定医院体检2人次。
驻所检察人员负责依法对受理和处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法制教育,做好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为犯罪嫌疑人和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驻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13年成立以来,共接待在押人员家属来访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给在押人员上法制宣传教育课4次,免费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30多人次,免费为6名在押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出庭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