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23:25作者:王华老师
澎湃新闻记者周超:
王某手里有她的裸照和裸聊的视频,要挟她去做一些事情。后来他把裸照发到李某微信的朋友圈里,还发到他儿子的QQ群里,他还多次打电话威胁李某的丈夫,后来她丈夫就忍无可忍就向监狱方和检察机关举报了。
解说:
而在被举报之后,2014年11月11日,齐嫩地区检察院派出调查组对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涉嫌敲诈勒索进行立案调查,11月28日调查终结,对监狱下达了《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纠正监管违法检察建议书》,建议对相关民警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周超:
只用了17天的时间,然后就给监狱下了这样一个检察的建议书,根据建议书又进行了详细调查。12月8日,讷河监狱给齐嫩地区检察院在回复中,说对这些人进行了处分。
解说:
澎湃新闻得到的讷河监狱内部文件中显示,经监狱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原看守大队大队长刘艳东行政撤职处分;免去郭军原五监区主抓监管改造工作职务;经监狱监察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五监区监区长怀庆行政警告处分,五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王猛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原五监区民警张喜平、看守大队民警李海军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狱内工作)。但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在昨天公布的调查结果中,并没有公布处分详情。
周超:
我知道这个通稿,是在很仓促的情况下作出的,我觉得这个讷河监狱在整体上是表现非常不及格的。因为它基本上完全拒绝媒体的采访,然后不回应,不接触,基本上就不在乎的样子。
解说:
今天记者从联合调查组相关人员处了解到的最新信息是,王某入狱时曾有一部手机,他在狱中使用该手机在网上与多名女性聊天,结识了李某等两人,监狱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将该手机没收并销毁,被害人李某等两人又先后多次到讷河监狱探视王某,并送来三部手机,方便与其聊天使用。经审讯发现,手机是由一名民警携带给服刑人员王某,民警获得200元前作为好处,这位民警承认其为王某捎带东西的行为,但对于捎带物品是什么不知情。
白岩松:
其实这件事并不是在1月20日媒体报道出来之后才开始展开调查的,其实最早的时候是在去年的11月初被害人的丈夫是一个警察然后举报了这件事,11月份就有了调查组并且在11月底的时候出台了,刚才我们在短片中看到的那种处理的结果,但是这相当于一个内部处理,但是今年的1月20日的时候,媒体把这件事给报道出来了,于是1月22日的时候,黑龙江成立了相关的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这件事情。
这里头有几个关键的问题,我们必须去面对。其实刚才短片当中说到了一个,我们来看看这几个,刚才短片中说的是他是如何获得手机的,他原来服刑的王某是进监狱的时候带去了个手机,后来被发现给没收了。但是后来被害人李某多次去探望他的时候,给他带去了几部手机,然后经审讯发现手机是由一个民警捎带给服刑人员王某的,民警获得了200块钱作为好处,这位民警承认其为王某捎带东西的行为,但是他说对于捎带物品是什么,不知道。其实这是严重不符合规定的,因为相关的规定手机是绝对不可以带到里头去,而且监狱应该有手机屏蔽的,这个信号屏蔽的系统,也就是不让他来打相关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