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14:17作者:李一老师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016年1月9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2013年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新华社电,此案2016年11月18日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9名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6年1月8日,山东恒宇集团大王厂区等安全风险大的工厂被安监总局下令停产撤人,在东黄复线改线管段投运之前不得开工生产。
青岛爆炸遇难者名单:
2013年12月3日下午,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公布事故遇难人员名单。62名遇难人员中,山东籍48人(青岛26人、山东其他市22人)、黑龙江籍7人、吉林籍3人、山西籍1人,江苏籍1人、河南籍1人、内蒙古籍1人。具体如下:
1、 高赐勤,男,山东省青岛市;
2、 王金龙,男,山东省青岛市;
3、 丁万聚,男,山东省青岛市;
4、 高赐堂,男,山东省青岛市;
5、 吕松梅,女,山东省青岛市;
6、 韩清见,男,山东省青岛市;
7、 徐立先,男,山东省青岛市;
8、 马春华,女,山东省青岛市;
9、 薛云刚,男,山东省青岛市;
10、任永伍,男,山东省青岛市;
11、孙晓林,男,山东省青岛市;
12、姜汉喜,男,山东省青岛市;
13、管 磊,男,山东省青岛市;
14、闫希斌,男,山东省青岛市;
15、朴孟虎,男,山东省青岛市;
16、李柄林,男,山东省青岛市;
17、管洪论,男,山东省青岛市;
18、陈 娜,女,山东省青岛市;
19、王帅帅,男,山东省青岛市;
20、赵国君,男,山东省青岛市;
21、柴方敏,男,山东省青岛市;
22、宋 林,男,山东省青岛市;
23、魏长利,男,山东省青岛市;
24、楚根立,男,山东省青岛市;
25、庄钦才,男,山东省青岛市;
26、生树林,男,山东省青岛市;
27、张玉苓,女,山东省临沂市;
28、战中顺,男,山东省枣庄市;